目前场所的消防安全离不开喷水灭火系统,而已知的喷水灭火系统中,消防水炮系统和喷淋系统用到的较多,前者属于新型的智能灭火系统,而后者则是大家早期接触到的灭火系统,那么在规范中,对于这两类系统的施工设计是有要求的,与场所的高度就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当消防水炮系统与喷淋系统共用一个供水系统时,需要注意哪些设计要求呢?
防水炮系统与喷淋系统是能够共用的,像大型商场、物流厂房,高货架仓库等场所就常见,高度大于8米的区域,设计消防水炮系统来防护,而高度低于8米的区域,喷淋系统就可以正常工作,那么当两类系统共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在规范《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中做了如下要求:
4.5.3 当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或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消防水泵及供水管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个系统同时工作时,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两个系统同时使用的要求;
2 两个系统不同时工作时,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较大一个系统使用的要求;
3 两个系统应能正常运行,互不影响。
不过在实际施工中,结合场所的特点以及用水总量的计算来看,还是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应尽可能单独设置。因为两套系统共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对于管道的耐压和管径要求就比较大,那么施工成本其实就增大了。
而如果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消防水炮灭火系统需要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并设置消防供水时,两个系统可以合用消防水泵和部分供水管道,但其供水管道应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