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失火,逃生?还是固守待援?
2020年8月8日5时14分,南京市鼓楼区金陵村小区405号居民楼楼下,一辆停在楼道口的电动自行车自燃引发火灾,南京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5时38分明火被扑灭。急于逃生的3人,因在楼道内吸入大量的高温有毒烟气死亡。
即使是小隐患引发小规模的火灾
也有可能危及到生命
这就是“小火亡人”
大家一定会好奇
在火势不大的时候
人逃生成功的机率说不定更高
怎么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呢?
烟比明火更致命❗️ 危害最大的不是明火而是 烟
据统计,火灾死亡人员中高达80%,是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窒息死亡!
浓烟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火灾中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达1.3%时,人吸上两三口就会失去知觉。
火场中的浓烟和气体还可导致人吸入性损伤。吸入性损伤:指热空气、蒸气、烟雾、有害气体、挥发性化学物质中某些化学成分被人体吸入会造成呼吸道、肺实质的损伤,以及毒性气体和物质吸入引起的全身性化学中毒。
拒绝错误逃生方法 🙅
楼道失火如何正确自救❓
向楼道里的消防隐患“SAY NO”❗️ 小区的楼道不仅是住户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当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事故
害人害己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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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7日晚10时许,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一居民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燃烧引发火灾。时年不满20周岁的邻居小瑞出门沿楼梯间向下逃生,因火灾产生了大量浓烟、灼热气流,小瑞不幸被熏倒、烧伤。后经医院诊断,小瑞全身多处烧伤,双手功能完全丧失,左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体表瘢痕(除头颈部)。 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杂物堆放人和小区物业公司共赔偿受害人633万元!其中,杂物堆放人赔偿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普法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居民们应做到三清三关:
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
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
当火灾发生时
如果疏散走道或楼梯间等逃生路线上
有火有烟
请关好房门
不要盲目向外逃生
要记住
还有一种逃生叫关好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