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润滑油仓库发生火灾 浓烟直扑天空!
3月11日,一段浓烟滚滚、火光窜出的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流传,更有媒体报道说是我市一家化纤厂发生火灾。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火灾发生地点为位于上望街道八十亩的海鹿润滑油经营部一仓库。
3月11日11时20分,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上望街道八十亩海鹿润滑油经营部一仓库发生火灾。当即,该指挥中心调派消防车赶赴现场,同时应急、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联动处置。11时45分,消防队到场,12时25分,现场火势得到基本控制,12时50分,火势基本被扑灭。
对于有媒体报道火灾发生地为一家化纤厂的说法,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传兴给予了纠正。“火灾发生点为海鹿润滑油经营部一仓库,位于化纤厂厨房的西北角,与化纤生产车间和仓库相隔70多米的距离。”他说,当时经营部老板的亲戚到达现场后,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清点,确认3名人员都安然无恙。据相关专家介绍,润滑油不属于危化品,闪点比较高,一般不易起火,即使起火后也不会发生爆炸。
经初步勘察,起火建筑为单层彩钢棚结构,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原因容易导致仓库起火?
仓库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严重违反防火规章制度,用火不慎、接触明火引起的火灾。 2. 物资不按性质分类、分堆贮存而乱堆乱放。 3.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1)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2)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3)仓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相互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接线、检修。 (4)进入甲、乙类仓储场所的人员应登记,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5)仓储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 (6)室内储存场所禁止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7)仓储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标志。因施工确需明火作业时,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门人员进行动火操作,并设专人和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并确认无遗留火种。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